6月30日起海南省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关于全面应用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通知 从6月30日起全省开展系统应用集成合练,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一、工改系统全流程全覆盖应用范围: (一)工程建设项目范围。项目覆盖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审批事项范围。事项覆盖从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事项(含党政部门办理事项和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事项),技术审查、评估评价等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我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办理,并与工改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应用。 (三)审批权限部门范围。事项审批权限覆盖省、市(县)、区和我省重点园区等四类各级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以后工改系统全面强制线上审批,凡属于以上应用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涉及的审批事项必须“进流程,进清单”,通过工改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审批,各级审批权限部门不得体外循环。 大力推进无纸化审批。各级审批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工改系统在线申报,以申报材料电子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深度应用等方式,按照省里无纸化审批工作的统一要求,逐步取消纸质材料(或批文),推进全程无纸化审批,避免线上线下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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